一、内设机构


   水利局设8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电话3043237)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信访、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水利宣传工作。
   
  2、法制和行政审批服务科(电话3043251)
  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及其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利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和相关制度;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按规定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审查和转报工作。


    3、水资源科(电话3049627)

    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

  

    4、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科(电话3043247)
  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承办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承办水利综合统计。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对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根据分工的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申报;指导重点及跨县、市、区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组织验收;指导、监督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拟定全市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科技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规程、规范的管理工作。
   
  5、水利管理科(电话3043249)
  组织指导全市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和大中型水库、水库、灌区、机电泵站等水工程的管理;负责市属水工程的调度运用;组织指导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和鉴定工作;对全市河、湖、库内采砂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供水、水产养殖、水利旅游、水工程绿化和白蚁防治工作。
   
  6、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电话3043248)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小型水库及小型机电泵站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灌区规划与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
   
   7、财务科(电话3043246)
  贯彻实施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和会计法规;对全市水利资金实施监管;组织水规费的收缴;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监管。
   
  8、人事科(电话3043245)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工资等工作;负责并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察和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二、直属单位

  1、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043260):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及时组织和参与汛前、汛后检查,随时搜集和掌握全市防汛、抗旱动态,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指反映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根据形势和实际需要,及时制订和修订各种防汛抗旱预案,调整修订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研究制订各县(市、区)防汛目标任务,坚持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做好雨情、水情、旱情、汛情及灾情情况统计和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编发防汛抗旱信息。
   
  2、市女山湖引淮灌溉工程管理局(电话3043234):加强女山湖灌区的工程管理,加大灌区体制改革力度,完善灌区各项规章制度,为灌区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创造条件,使灌区走上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
  保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顺利实施,负责组织灌区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履行国家对灌区基本建设投资实行项目法人制等相关职责,负责组建灌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内设机构。负责灌区工程建设工作。
   
  3、市机电排灌管理站(电话3043253):负责全市国营机电排灌站业务管理、职工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泵站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泵站管理水平,保障泵站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审查、审核泵站技改项目设计文件,对泵站技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4、市水政监察支队(电话3027056):贯彻水法规,具体负责水行政执法及水规费征收工作。
   
  5、市河道管理局(电话3022941):负责本市境内淮河堤防上的涵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防汛。负责本市境内淮河堤防的岁修,河道保护以及岸线、河口等方面的管理,督促实施本区境内河道的清障计划。负责本市境内淮河河道上的水行政管理。
   
  6、市防汛抗旱物资储运站(电话3025257):负责防汛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抗旱机械设备的租赁。监督各县(市、区)防汛抗旱物资部门的物资储备、统计、汇编、上报等情况。
   
  7、汊河闸管理处(电话5960615):负责汊河闸的管理工作,保证节制闸和船闸的安全运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电话3066690):负责为全市防汛抗旱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工程白蚁防治规划,承担白蚁危害监测,开展白蚁危害普查、防治、宣传工作。审定重点水利工程蚁害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白蚁防治机构资质初审和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防治药物、防治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指导本市所辖县(市、区)白蚁防治工作。
      
  9、城西水库管理处(电话3120168):管理维护城西水库水利工程设施,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水库安全度汛。积极保护好水库的水质,向琅琊、南谯和开发区提供生活、生产及农业用水。
   
  10、沙河集水库管理处(电话3720235):负责水库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水库安全度汛,为灌区提供农业灌溉水及工业用水。
   
  11、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电话3043284):承担全市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工民建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咨询,承担全市水利、水资源勘测,配合上级水利部门进行跨流域水利勘测、规划、设计,为市政府进行水利水资源开发调度决策做好基础工作。
   
  12、市水利勘测队(电话3066702):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测量和地质勘测工作。承担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开展土工试验与材料的试验工作。


   13、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3043239)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县市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对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参与受监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处理。